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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19
星期六(Satur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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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7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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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业教育缓解高考压力
文/魏英杰 昨日早报刊发童大焕《为什么一定要上大学》一文,认为今日高考弊端重重却“似乎丝毫看不到它革故鼎新的迹象”。相似的观点,我在《高考:难以挣脱的“生死结”》(发于6月20日《中国经济时报》)中也有提及。我甚至悲观地认为,作为高考制度的负面结果,“目前这种大学生做只需要(甚至不用)高中生就能够胜任的工作、高中生成为“血汗工人”的局面,短期内几乎不可能有什么改观”。但童大焕的文章,使我有机会重新审视这一结论。 “高考改变命运”,促使万千学子拼命往高考“独木桥”上挤,但现在大学生“谋取”了高中生就能胜任的工作的局面,反过来挑战了这一信条。因为,“改变命运”的前提是,首先你必须能够谋到一个好职业。而现在的大学教育可谓典型的“学历教育”,除了给你一纸文凭,其“技术含量”越来越低,这也是现在的就业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越来越注重求职者就业技能与从业经验而非学历的原因。也就是说,大学生就业难,难就难在其所接受的教育不能“落地”。 所费不赀的大学教育,越来越成为投入与产出明显不对称的一种“人生投资”。这样的情况,为当前教育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这时候,如果能够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通过影响就业预期来改变个人选择——使高考不再成为人生“独木桥”,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大学教育质量下滑、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更能够缓解高考制度的压力,使高考真正成为有志于问学者的选拔机制,淡化其“改变命运”的色彩。 这样的制度安排,我认为应当着眼于教育与就业的关系,从降低应试教育权重、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入手。加强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不但可以减轻高考承载的不必要的重负,还能够改变现有人力资源单一(大多数大学生接受的都是普通高等教育)状况。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学生“端盘子”与“20万年薪招高级技工”的强烈对比,在反映当前职业教育比例失调状况的同时,也显示出职业教育的潜在优势。 应该说,国家也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的作用。日前有消息说,中央将投入专项资金60亿元,争取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要达到800万人,和普通高中招生人数相当。这实际上是去年9月份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具体落实。而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国家的目标是争取到2010年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调整力度也不可谓不大。 就现状而言,目前职业教育的生力军在于各类民营院校(包括中专院校与高等院校),而由于种种原因,民营院校的收费水平与教学质量显然有待于提高。民营院校也往往是初、高中学生不得已的选择。因此,大力推动职业教育,首先是要给民营院校正名,在进行严格教学评估后,准予民营院校颁发国家统一文凭。其次,在财政上应对民营院校进行重点扶持,以直接补贴学生的形式鼓励初、高中毕业生进入民营院校继续接受教育。还有,各类职业院校的招生门槛也应再降低,比如目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的主要方式是高考和高职单招等,以后或者可以更为灵活一些。 只有当高考不再是“改变命运”的惟一通道,加在高考头上的光环才可能逐渐褪色直至回归本位,高考也才不会再是一个国家难以挣脱的“生死结”。而个人未必通过高考,只要付出相应的努力也能够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样的制度安排,显然对于促进社会阶层流动趋向合理化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2006年7月6日;7月7日《东方早报》 2006-7-7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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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教父”不道德的交易
文/魏英杰 日前,有媒体刊登《郭敬明如此“报恩”》一文,披露郭敬明“嫌稿费太低,拒为《萌芽》50周年特刊写稿”。这一事情使郭敬明在抄袭案风波后又陷入一场形象危机。对此,郭敬明回应,没有写稿的原因是杂志当时约稿太晚,而自己又不愿意草就。但《萌芽》杂志随后发表声明指出:在约稿过程中,郭敬明“主动问及稿费标准并举出其他媒体约稿费用有达千字千元”,“经过几次约稿交涉,我们在最终没有收到其稿也没有其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才对媒体有此‘拒写’一说”。 毫无疑问,《萌芽》杂志对郭敬明的成名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当年一文不名的穷学生郭敬明,就是因为获得杂志主办的第三、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而走上文坛。郭敬明也曾坦言,如果没有“新概念”,他的生活“不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从传统道德层面来看,个中不无“恩情”成分。但反过来说,作为早期“新概念”的参赛者,郭敬明此后的市场知名度对于提高《萌芽》的影响力,难道就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相信《萌芽》方面对此也不敢断然否认。 由此可见,以市场的角度来看,作者与杂志归根结底是一种利益关系。《萌芽》杂志固然可以双方的“亲密关系”(实质是一种“熟客”关系)为理由,约请郭敬明供稿。但对于郭敬明来说,却未必非写不可。郭敬明即便就此提出稿费上的要求也是无可非议的,更谈不上是“忘本抬价”或者“人一红脸就变”。因为这里的关键在于,双方交易条件是否成立,而不在于谁受过谁的“恩惠”。 特别是以培养青少年作家、面对学生读者为市场定位的《萌芽》杂志,尤其不能借话语权以自重,更不能动不动就抬出一副“文学教父”的面孔,以此对青年作家施加压力。说到底,《萌芽》约稿遭拒后的失落与愤怒,也正是缘于其浓厚的“文学教父”情结。可以想见,这种强势意识对于那些相对处于弱势的新生作家将产生何等的压力,而在这样的强大压力下,恐怕就是那些已经成名成家的所谓“萌芽人”,也不得不虚与委蛇。这一点,从此次《萌芽》杂志50周年“萌芽系”作家的种种表现来看,不难窥见一斑。而不讲“规矩”的郭敬明,便是因此蒙上了不知“感恩”的十字架。 文学创作讲究的是个性,而媒体的“文学教父”情结,则是对文学创作力的一种精神迫害。当前“文学市场”领域严重缺失“市场道德”,与此同时,与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不相符合的各种“泛道德论”却喧嚣尘上。所谓“市场道德”,其核心理念无非利益与公平原则。也就是说,在市场活动中,追求利益最大化并非“缺德”,而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不二法则;另一方面,市场交易客观上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不能以非法手段侵占他人利益,或利用各种优势(包括“话语优势”)使对方无利可图,否则便是一种“不道德的交易”。 以此来看,郭敬明此前的抄袭行为是以非法手段侵占他人利益,因此必须接受法律惩罚。而《萌芽》这次的做法,不无利用话语权(以当年“恩情”要求多名作者“不计报酬”、“纷纷写稿)强迫他人进行市场交易之嫌,显然有失市场公平。正因如此,郭敬明此次拒绝给《萌芽》供稿并无过错,更不必为此担负什么道德罪名,因为郭敬明的“抬价行为”完全合乎“市场的道德”。至于郭敬明是否出于其他原因而与《萌芽》交恶(比如是否因为去年曾有《萌芽》杂志编辑出面披露郭敬明“抄袭内幕”),则是另外一回事,而且无关宏旨。 2006年7月4日 2006-7-7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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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正宗”的超常规武器
文/魏英杰 近日,作家张炜在上海大学讲座时,对文学圈炒作成风表示严重不满。他说:“我们的文学越来越朝着下作肤浅的路上走去。在这个过程中,出版商和批评家们形成了共谋。文学好像被一个强大的现代妖怪所挟持,无法突围。”“那些所谓的‘优秀文学作品’依靠炒作赢得市场。不愿意戴个‘歪帽子’的‘文学正宗’却反而会被斥为不识时务。” 炒作这个词俨然成了时下最为便利的批评武器。一旦抄起这家伙,道德礼义全占到了自己这一边。也因如此,当人们从嘴里轻轻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基本用不着深思。然则,张作家身份所系,乃以思索人生为务,怎么也如此积极参与反炒作活动?这一点颇让人纳闷。 从本质上来讲,文学创作属于艺术生产的范畴,与市场(出版活动)并没有必然联系。譬如曹雪芹写红楼,心里肯定没有想到是要拿书稿到大街上换肉吃。但是,文学创作中还有一种专为市场而作的产品,这种作品可以称之为市场文学或消费文学。比如动辄卖上数十上百万册的畅销书,走的就是这种创作路线。张作家认为“文学越来越朝着下作肤浅的路上走去”,矛头所指便是当前市场文学占据了文学创作主流地位的事实。 问题在于,服从于市场的写作从来就要比服从于内心的写作要来得浮华、耀眼,而对于服从于内心的写作的作家来说,这种一时浮华与他的终极目标丝毫无涉,他根本不会以此为意。这就像一个远离世俗的和尚,如果非得和房地产商、煤矿老板较劲,那就有点犯傻了。当然,果真的想得厉害的话,在讲究个人自由选择的今天,应当立即脱掉袈裟以从俗欲。以此来看,身为“严肃作家”的张炜,不经意间似乎患上了“文学思春”的毛病。 当然,文学与市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并不那么泾渭分明,文学创作毕竟和敲木鱼、念经书是两码事。作家在创作过程中理应“躲进小楼成一统”,但是走出书斋后,搞搞文学串联(开讲座),为自己的作品做点宣传工作,也不为过。所谓炒作,实际上是一种过度宣传。但什么才叫作“过度”,特别是对于文学作品来讲,缺乏可以量化的标准。概而言之,只要不引起受众普遍反感的“广而告之”,还是不要动辄抡起“炒作”的道德棒子为妙。 以此来看,张作家的批评又似乎过于严苛了。当代文学真的被“炒作”这种“现代妖怪”挟持了吗?果如此的话,当代作家的生存能力也未免太差了——在市场经济的浅水弯里游个泳,还就集体溺水了。炒作会不会葬送文学创作的前途,本身也是一个很可疑的话题。迄今为止,至少在那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还未曾听说过作家活生生被“炒作”噎死的案例。 实际上,张作家对于上述所云未必懵懂不知。无非俨然以“文学正宗”自居的他,不屑于戴上炒作这顶“歪帽子”而已。但这似乎也不是张作家参与反炒作活动的全部目的所在。据报道,讲座结束后,张炜悄悄告诉记者,明年他将有一部非常好的新作问世,“我觉得它将超越我以往所有的小说,成为我最好的作品。”原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张作家终究还是不能免俗。——在厉责当代文学、出版商、批评家的同时,他已经为自己搭好了超常规炒作的天梯。 有鉴于此,如果要为张作家奉上一顶有别于“歪帽子”的帽子,“反炒作的炒作”这一顶,在我看来大小正合适。 2006年7月3日 《南都周刊》 2006-7-7
星期五(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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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眼
南方周末 2006-07-06 14:46:34 ①浅评黄健翔的失态 博客站主:卢小雅 博客地址:http://luxiaoya.tianya.cn/ 问题不是黄健翔是否有喜欢某一支球队的自由,而在于,他代表的并非个人,而是一个国家电视台体育解说的头牌小生。不喜欢吴宗宪的节目,我可以换个台,但不喜欢黄健翔的解说,仍然只能看中央台的转播。正因为如此,解说者需要照顾到各个层面上的球迷,解说尽量做到客观公正。我并不反感激情解说,但这里有个问题,如果是站在体育精神的立场,对球场上一些丑陋现象进行抨击,我想这时候激情解说会大受欢迎。黄健翔已经致歉。我觉得这件事没必要太张扬下去。这是一个失误,但应该允许他有失误。一分钟的失态并不能掩盖他在其他时间的优秀。 ②巴士阿叔的焦虑 博客站主:张颐武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u/1194868525 最近香港那位在公共汽车上发标的巴士阿叔成了华人社会里的焦点人物。这其实正是当下社会症候的最好写照。无论对巴士阿叔还是对于“铜须”事件和其他网络事件中一些匿名者,关键的问题是他们自己“有压力”“没解决”。而我们似乎看到社会中也就难免有一种看不见、说不出的“戾气”在弥漫。这种“戾气”当然只有社会心理的指标作用,而不具有负责的公民社会的“民意”的理性意识。它都带有一种群体性的焦虑的特征,说明我们社会心理的脆弱。如何舒缓这些“戾气”?这对社会提出了真实的挑战。 ③常识的重要 博客站主:冉云飞 博客地址:http://tufeiwangshanmao.tianya.cn 潘恩因一本小册子《常识》而名垂青史。我们要说的许多常识,只不过是在人类过往智慧上的延续和再次阐发罢了。有的常识,或许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有的却因多种原因在另一块土地上并没有得到认可。真正的好政府是公众利益的托管者。人民生活在一个社会里,这个社会许多事务,头绪纷繁,不可能每个人对每件事都亲力亲为,事必躬亲。在一个由众多的人和众多的利益组成的社会,必须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政府这个托管者来替你办事。如果一个政府不是公众利益的托管者,他的合法性何在? ④没有信仰,就会堕入物质泥潭 博客站主:潘石屹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m/panshiyi 突然有一天,发现周围的人在谈话中使用“信仰”这个词的越来越多了。最先留意到这点时是在瑞士达沃斯经济论坛中听田溯宁提到的,他说企业家一定要有信仰。我当时还问了他一句:“你指的信仰是什么?”他回答说,就是企业家精神。人到了中年之后,有些目标过时了,有些目标已经达到了,这时如果仍没有信仰,心里就会空荡荡的。人生来是高贵的,最可怕的不是阴曹地府,而是自己思想的堕落,信仰在人生中的确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了它,人生就有了方向,就会约束自己的言行,如果失去信仰一定会堕入物质的泥潭不能自拔。 ⑤为什么接受采访? 博客站主:马少华 博客地址:http://msh01.blog.sohu.com/ 采访活动无疑是记者的认识活动,记者通过自己的艰苦劳动,搜集信息,完成整个事件的描述,并对其负责。他们也当然对作品的文本拥有包括删改权在内的支配权。但是,采访活动中并不是只有记者在“活动”。被采访者,虽然相对于采访这个行为来说是“对象”,但相对于他们自己的行为、观点来说,却是“主体”。作为“主体”,他们是行为的主体、认识的主体、责任的主体,当然也会是权利的主体。采访活动也许应该看作是“双主体”的创造活动。采访活动的成功,有赖于两个主体之间的巨大信任,更有赖于保证这种信任的职业规范与制度安排。 (本期摘编:魏英杰)(P1169233) 2006-7-5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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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相亲
文/魏英杰 这几天杭州气温异常热,让人懒得只想躲在家里。“夏蛰”之余,无甚新鲜事可说,只能学杨锦麟读读报。 有件事最近在本地流传甚广,还被许多报纸竞相转载。说的是本地某研究院一位老教授在网上注册征婚。结果遇上一位传说中的才女加美女,自称是浙大历史系毕业,在博物馆工作,现年仅42岁,而且“性情温柔”。老教授曾提出视频聊天,却遭到婉拒。不过叫作“宁宁”的这位网友却发给他多张“年轻时候的艺术照”。 俩人从头到尾都没见过面,但老教授对这位女士(的照片)应该是非常痴迷。所以,当这位女士坦言自己正在戒毒需要钱时,老教授毫不犹豫地多次汇钱过去。据称一个多月时间里寄了27次,共计54万元。救美心切的英雄老教授,还将自己住的房子(这一点比较可疑,大概是多出来的房子)给卖了。直到这位女士给他发来短信说“我快不行”,然后人间蒸发后,才引起老教授的疑心。报案后才发现,“宁宁”给她寄的照片中,有两张还是大明星章子怡的。 那天报社同事做这条稿子的时候,大伙乐得议论了大半天。一是觉得这位58岁的老教授好傻,二是惊讶于老教授竟然不识章子怡。我倒是感叹现在的教授真有钱,正合了那句“人傻钱多”的新寓言。此外,还觉得这位教授别有可爱之处。瞧他虽然钱多,却还像生活在“前市场经济时代”,全然不知“当今世界殊”。但想想又觉得未必如此,你瞧他连视频聊天这新式武器都用上了,显然不会是那种食古不化的落后文人。 那么,大概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老教授太寂寞,总想着满腹幽怨有个凭寄处。几乎天天跑银行,却半点也没起疑心,这得需要多大的决断和信任。现在这个社会,见过面的、相识的乃至相熟的,一不小心都可能挨宰、掉陷阱,何况是和陌生人在云山雾绕的网络世界里相恋,风险成本何其高也。无怪乎老教授最终是要人破财、伤断肠。 细细读新闻,越觉得一点也不娱乐。错的并不是老教授,漫天的八卦口水,却毫无例外地朝向他。老教授真的这么活该吗?——信任有何错?爱又何辜?终究还是,情何以堪。 2006年7月3日;7月5日《深圳商报》 2006-7-3
星期一(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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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清理门户”及市场正义的贫困——三评郭敬明抄袭案
文/魏英杰 在郭敬明抄袭案扬天尘土中,日前有10名来自80后阵营的写作者加入“庭外审判团”,发表公开信敦促郭敬明尽快道歉,否则将发动读者抵制其作品。此举被媒体解读为“清理门户”。可见抄袭案除了引发道德、法律等层面反思外,其可能产生的市场负面作用,也正在受到关注和评估。 80后这一概念,本身就为商业包装的产物。而在韩寒、郭敬明等人的品牌效应下,更成为图书市场一大金字招牌。近年来有多少报刊杂志和图书出版物躺在80后温床上大获其利,又有多少本来默默无闻的写作者藉此鱼跃龙门,恐怕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在80后品牌的光芒照耀下,凡是自我标榜或市场贴牌为80后的写作者,俨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共同体。 正因为如此,当被称作“80后掌门人”的郭敬明身陷“抄袭门”时,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可能不掂量将可能引发的品牌贬值及市场危机。所谓的“清理门户”,也便有着丢车保帅之意。此举说白了就是,当年大伙儿“捆绑上天堂”,如今却不必一起“下地狱”。公开信声明:“郭敬明抄袭是个案,请媒体不要误以为80年代后作家尽数如此。”这再清楚不过地传递了80后急欲与郭敬明划清界限的态度。 80后虽为市值庞大的利益共同体,但内部并非铁板一块。甚至可以说,自从有了这一非专用商标,80后之间的争吵从来就没有中断过。比如,同样是80后作家,郭敬明等人被划入偶像派,李傻傻等人则被称作实力派。这种区别化策略,同样是出于市场的考虑。而郭敬明抄袭案,则为80后们提供了新一轮洗牌的契机。 此次站出来签名发表公开信的,大多是80后中不那么出名的写作者,有的甚至还曾经是郭敬明的粉丝。不难看出,公开信活动还有着挑战“黄昏派”偶像郭敬明的市场地位、瓜分80后市场份额的意味。也就是说,这场公开信闹剧,非但意味着80后利益共同体的分裂,其实质还是80后争夺“市场文学”话语权的小剧场。 随后相关新闻也证明了这一点。有报道披露,80后们的所谓“清理门户”不过是一场自我炒作,参与签名的均为一本80后杂志的编辑或作者。如此,抄袭者在被同道抛弃同时,还成为新一轮炒作的引子,而抄袭案所涉本质问题——写作的道德法规,则以“道德正确”的名义再次被送上文学市场化的祭坛。这种行为,与那些高呼“小四,我们永远支持你”的粉丝的区别,仅仅在于多套上了一块道德遮羞布。 在市场活动中,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人们有时反而会促使自己遵从“公序良俗”。这种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市场道德,或可对应哈耶克所谓的“自生自发秩序”。公开信以“道德正确”为名,正是这种市场自发秩序的典型体现。如果说这场“清理门户”秀还有一点点正面价值的话,或者也就在于此。 但是,这种个体(基于利益考虑)的自发意识,反过来又凸显了市场规则缺失与社会正义不彰的隐患。因为,一些人为了追逐利益选择抄袭,另一些人又出于利益考量而反抄袭,绝非一个成熟社会的体现。80后们围绕抄袭案上演的黑白大片,再次论证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生活在市场化的社会里,这个社会的“市场正义”却极度贫困。 2006年6月30日 2006-6-29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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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班列车
文/魏英杰 离开上海正好三个月。在这座城市只生活不到三年,一走却不能断然了之。钱包里的信用卡,都是在这里办的。信件、稿费还陆续寄到原先的报社。只好隔一段时间回去一趟,不过都是乘火车当天来回。因为在上海,连非“家”之家都没有了。 这次回程,见梅陇站口贴着一纸通告。原来再过3天(6月25日),梅陇—杭州列车将迁至新落成的上海铁路南站。也就是说,下次再来的话,终点站就不是这里了。梅陇站看上去就像一座工棚,每次随着密密麻麻的人群走上那座钢筋天桥,听到桥下传来不断重复着的有气无力的话——“上下楼梯请注意安全”,总是担心桥会不会突然倒塌。但两年多来,从这里上下车少说也有百来回,因此之故,不能不让人感到些许落寞。 可一回想,往事又并非历历在目,更多的是杂乱无章的片段。比如和妻子在候车室里,她拿一本时尚杂志,我捧着书翻阅等候火车进站的情景;还有几回怕耽误时间,一下出租车就往站台跑的样子;又想起妻子在这趟车上被偷了两部新手机,懊恼不已的面容。总之,没有什么邂逅,也没有什么传奇。和站口一位工作人员闲聊起来,老伯讲有位乘客说在这趟车上花了2万多元。按40元/张的软座票价,即便以一周来回二趟计,也需费时5年左右。他生命的一部分,已经和这趟城际列车融在了一起。 上了车,见到几位乘务员正在车长专座边谈论,车长手里则拿着一部相机。忍不住好奇上前一问,她们果然刚刚拍过照。这是她们这组的“最后一班列车”。当她们从杭州回上海的时候,终点站已是南站。不由想起躲在洗脸室抽烟时,被乘务员训斥的情状。不过,有一两位彼此熟悉的,只是微笑着说“怎么又忍不住了”,然后匆匆走开。于我而言,她们是我的“风景”;对于她们而言,则我无非是一个在某个时间会突然冒出来的过客。 杭州城站到了。我小心翼翼地收起车票。虽然这种车票家里有许多张,夹在路上阅读的各种书里。但以后拿到手的,不会再写着梅陇二个字了。实际上,日子便是在这一来一去之间,不动声色地流淌而过。 2006年06月26日;28日《深圳商报》 2006-6-29
星期四(Thur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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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抄袭案再反思
文/魏英杰 郭敬明抄袭一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至今已月余。郭敬明在博客上作出回应,表示自己接受罚金但拒绝道歉,也已经过了大半个月。新时期文学以来为数不多的一桩作家抄袭案,逐渐淡出了公众视野。但可以断言的是,这一事件将逐渐显示出“潘多拉盒子”般的杀伤力,如果我们忙于追逐新闻热点,而不去对厘清其中涉及写作伦理和法规等原则性问题的话。 也许有人已经看出,郭敬明的回应文字有两处细节尤值得关注:第一,该回应文字发表时间是在郭敬明生日之际,那篇博客的标题就叫作《两小时后的生日》;第二,郭敬明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对官司判决结果做出的回应”中,从头到尾没有明确说自己是否抄袭,而是闪烁其辞地指责媒体(“事实真相只有你们自己最清楚”、“希望我的这番话,能让某些媒体停止杜撰”),紧接着以“不会再对此事发表任何观点”,关闭对话或辩论的大门。 很显然,就前者而言,无论郭敬明是否有意或凑巧选择了这样的时间节点回应抄袭案(此前罕见地长达20天没有更新博客),客观上对他获取读者的同情都是有利无弊的。况且,他的回应文字夹杂在一大堆个人生活叙述中间——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同样在客观上)起到了弱化读者紧张情绪的作用,让人更容易接受其感性说辞。 而郭敬明只字不正面说明自己是否抄袭,更不合乎常理。因为,无论他之前是否曾多次作出澄清,在法院终审判决出来后,换成任何人此刻的第一反应势必是表态——接受或者抗议,尤其是在判决结果与事实可能截然相反的情况下。除非相对于表态来说,更重要的是寻找一个下台阶。当然,这里隐设的前提是,抄袭事实成立。 如果我们抛开法院判决不论,就其事后表现来讲,郭敬明迁延半个月之久才发表回应,可以断定,在是否抄袭的问题上,郭敬明显系有“难言之隐”——或者真的抄袭了,或者有什么“力量”逼使他受了冤屈而隐忍不言。而后面一点基本可以忽略,因为原告庄羽相对于名利双收的被告郭敬明,无论在哪一方面(包括读者支持率)一直处于弱势,很难想象庄羽有什么“杀手锏”能够让郭“闭嘴”。 再从郭敬明该段时间的态度转变轨迹来看,也可以认定上述判断已然成立。5月22日,北京高院就抄袭案作出终审判决。大约一周后,郭敬明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对判决结果“有些无奈”,“至于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时候道歉都没想好”(而不是一开始就拒绝道歉),同时承认之前看过《圈里圈外》,而且“受了一些影响”(或者这就是他认为媒体最为清楚的“事实真相”?)。但是,才又过了一周左右,郭敬明的态度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在博客上高调声明:“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这清楚地说明,郭敬明在大半个月时间里,最放在心上的是怎样应对法院判决及面对读者,而不是抄袭与否这一本质问题——因为在是否抄袭的问题上,他已经“无话可说”。 不妨再作进一步追问:难道郭敬明(在法院判决前)所可能面临的处罚结果,尚不足以激发他为自己辩护的决心?否则,他在回应中为何那么“洒脱”地声称自己不愿意为此浪费口舌,并指出打官司期间他干了不少事,“惟独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以至于“这也是导致它败诉的重要原因”? 稍作常识性判断,便可以明白郭敬明这番话彻头彻尾是推诿之词。因为,即便刚开始50万或最终20万元的索赔金额,对于如今的郭敬明来说不过九牛一毛,但是(官司败诉)被认定抄袭成立后,关乎声誉、金钱、前途,特别是作为“青春偶像”的市场形象将面临毁灭性伤害等不可预知的后果,郭敬明难道也能够安之若素?如是的话,郭敬明大可不必“无奈”,更不必一方面接受罚金等处罚,另一方面还要极力维护自己的道德形象。由此可见,郭敬明不愿意“浪费口舌”,无非是无力辩驳;而没有在官司上“浪费时间”,实则除了等待法律审判,什么也做不了。 但不得不承认,郭敬明的回应确实高明,以至于庄羽和一大部分读者均受其蒙蔽,乃至写作的伦理和法律规范在他手里轻易地被颠覆了。虽说抄袭关乎道德,但也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更应当明确的是,法院对抄袭案所作的判决,比如罚款、停止销售和限期道歉,均体现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而非态度问题(庄羽得知郭敬明拒绝道歉后声称:这是一个态度问题),更不是道德上的裁定。但是,就在郭敬明声明他只接受罚金却拒绝道歉那一瞬间,他已然巧妙地将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转化为道德问题,进而将自己打扮成为一个“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的“抄袭英雄”! 郭敬明准确地洞察到:当抄袭行为进入道德领域,便可能“空转”成为一个并不必然受到道德谴责的问题。也就是说,抄袭在当下可能受到的道德惩罚,不仅远比法律处罚轻,甚至可能被轻易地谅解。还可以说,如今许多人在道德观念上对抄袭行为已经不复再有道德谴责意识——包括成千上万郭敬明粉丝在内的网友的各种言辞表现,不无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 至于为何会出现道德上纵容抄袭的状况,在此不拟具体展开论述,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社会道德伦理失范等原因,这还和近年来互联网兴起,大量复制、粘贴等随意转载行为导致版权意识低下不无相关,而有着多年网龄的郭敬明即便没有深受影响,至少对此现象也是十分清楚的。 郭敬明的回应实为一种危机公关,为的是维护个人声誉不至于丧失殆尽,其写作生涯、市场前景不至于就此葬送。但他的做法,却使法律尊严谈笑之间轰然崩塌,让写作基本底线溃败失守,最后剩下的只有抄袭者与膜拜者的生日狂欢,只有“小四加油,我们永远支持你”之类的集体无意识。 抄袭并不等于一个人写作的休止符,摆在郭敬明面前的也不会是人生末路。值得郭敬明以及那些无原则地支持“小四”的读者警醒的是,固然“逆风的地方更适合飞翔”(网友对郭敬明所言),但所逆之“风”无论如何不能是一个社会的正义。 2006年6月24日;29日《南方周末》,有删节 2006-6-28
星期三(Wednes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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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公共言说”当坚守客观、理性、良知原则
早报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日前,有媒体以头条重要位置,报道中科院院士钟南山手提电脑遭抢、警方迅速破案过程。钟南山接受采访时,明确呼吁恢复收容制度以改善广州治安状况。这番言论立即引起激烈辩论,相关评论文章多达百余篇,且大部分文章观点持反对意见。 客观而言,作为一位公民,钟南山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并不能因为观点不同而加以不公正对待。然则,钟南山虽是以“普通市民”身份进行建言,但他因在2003年SARS事件中的大胆直言而成为著名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可能产生的影响力,显然非“普通市民”所能达致。媒体以头条位置大篇幅报道个人财物被抢,且配发相关采访,足以证明钟南山无论是作为医学专家或普通公民,其言说均不可避免具有公共特性,不能“等闲视之”。 从这个角度来看,钟南山此次相关言论不无瑕疵。首先,作为著名公众人物,钟南山在针对公共事务发言时,不宜搀杂过多个人利益成份。但从报道可以看到,钟南山认为对“无业游民”(且不说这种称呼是否妥当)“监控”不够、“处理”太轻等意见,虽说是在遭抢之后的切身体会,但由于夹杂个人情绪,其言辞极为激烈,甚至出现“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等与当前社会状况极不相称的语句。 由此我们认为,公众人物在涉及自身利益时,不宜站在公共立场上引导舆论。虽说公共表达往往以个体权益为基点,但其最终应体现为群体利益。公共表达一旦与个人利益走得太近,往往容易偏离“公共言说”的客观性原则。 再者,作为一名具有社会影响的知识分子,钟南山在对公共事务表达个人意见时,更不应从个人经验出发,否则将可能偏离“公共言说”的理性原则。虽然个人经验可以成为知识分子言说的一个来源,但其仅能作为一种个案或样本,并且必须置于严格的科学分析范畴才能加以引用。 而实际上,钟南山主张“乱世用重典”,认为自从废除收容制度后,广州至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除了个人感性体验之外,并没有任何具有说服力的论据。事实上,据广州市统计局的统计公报,2004年广州全市刑事立案数11.17万宗,比2003年下降3.8%;2005年全市刑事立案数10.5万宗,比上年下降5.7%。这说明,废除收容遣送制度之后,广州市的治安情况并没有趋于恶化;反过来说,当年实行收容遣送制度,也没有像钟南山所说的那样“更有效”。 更重要的是,收容遣送制度的种种弊端,其对于市场经济的和社会发展的恶果,在“孙志刚案”发生后,许多专家学者便已详尽阐述。钟南山基于个人体验的种种言论,显然有失知识分子理性之维。 上述所言,实质涉及专业知识分子“公共言说”的原则性问题。而除了客观、理性原则之外,作为公共知识分子,其在进行公共表达时,更应该坚守知识分子的良知。 概而言之,专业知识分子的“公共言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基于专业知识的公共表达,也就是利用其专业优势,充当学术与公众的中间人,将事实真相告诉公众。钟南山在SARS期间的言行,可以说是此种角色的典型演绎。另外一种则是不受专业所限,就涉及公众利益的话题发表意见。钟南山此番针对广州治安状况的言论,即属于这种类型。 但无论何种“公共言说”,其底线必须是基于公共良知,本乎公共关怀,自觉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而不能基于个人利益,或者从利益集团和权势者的角度出发,为其不当行为“背书”。对此,著名学者萨义德在其《知识分子论》里认为:不论个别知识分子的政党隶属、国家背景、主要效忠对象为何,都要固守有关人类苦难和迫害的真理标准。他更主张知识分子要“对权势说真话”。而这一切,若非坚守知识分子的理性、客观、良知原则,势必在公共表达的路上渐行渐远。 正因如此,我们认为,钟南山此次的相关言论,固然不失为一种个人意见表达,但其作为一名具有公共影响力并被视作知识分子良知的学者,已然偏离知识分子进行“公共言说”时所应当秉持的公共原则。 2006年6月27日;28日《东方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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